关于定价销售制
定价销售制是中国图书零售一直遵循的规矩,价格战之所以会引起各方争论,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图书销售沿袭的定价销售制度。因此,关于图书定价是否需要放开、图书价格的制定标准就成为与会者首先探讨的问题。
降价销售为何引争议
程三国(出版产业研究专家): 图书行业与别的行业不同,迄今为止在全世界大多数国家还在坚持定价销售制度,即由上游的制造商来确定价格,把价格定在产品上,所有的销售商按照这一价格统一销售。这也是为什么书店降价销售会带来这么大反应的原因。
谭汶(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发行管理司副司长):总署提出来要修订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。法规修订有两条原则,一是以前的市场监管制度、审批制度要坚持。另一条是要把市场的运行规则,包括实价销售制度确定下来。要么就实行实价销售制度,某段时间内绝对不允许降价,如果降价就需要受罚;要么就放开价格,自由定价,实际上就是由发行单位,即销售商来定价。到底应该实行什么样的价格制度,想听听大家的看法。
图书定价销售制该不该取消
孙庆国(北京开卷图书市场研究所常务副总经理):从零售店最终利益出发,我还是赞成实价销售的,书业应该实行严格的定价制度。
谢寿光(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社长):对于取消定价销售制度赞成也好,不赞成也好,图书的价格制定标准都存在一个不合理的现象,那就是以印张为主要的衡量标准。这是当年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衡量标准,单纯是卖纸的概念,对于内容产业的成本与销售方式没有通盘考虑。内容资源是可以用不同的载体、不同的形式去销售的。
张守礼(非工委特约研究员):出版社面对混乱复杂的渠道,交易成本极高。但是图书销售又不能仅仅依靠内容本身来推动,必须有足够的渠道驱动力。这个驱动力就来自于价差,如果价差不大,对于渠道来说就没有吸引力。
从渠道这个角度来看,利润空间确实不高;出版社不给渠道留下价差的空间的话,渠道运营就会比较困难。所以在制定图书价格的时候,上游能不能把中下游的价差充分考虑进去?
潭汶:国外图书的定价通常是直接成本的2.5倍左右,但是国内现在还没有具体的法规规定图书定价的标准,出版社基本上是根据自身情况来定价。一些剪刀加浆糊的书一定价就是两三千,最后才卖几十块钱,这就使得读者产生了疑问:出版业的利润到底有多少?应该说,“高定价、低折扣”对产业危害巨大,为商业贿赂留下了空子,也有一些不法书商拿着这些书到处兜售,扰乱市场。价格不稳定,最后导致的结果是读者对书业失去信心。
欧宏(《出版商务周报》总编辑):政府主管部门可以更多地与大众及大众媒体沟通,书业的价格应该透明化,这样有利于厘清外界对出版行业暴利的误解。如果政府部门每年可以定期地召开一些新闻发布会,用来与外界沟通行业信息、行业数据等内容的话,那就最为理想了。